本报讯 (记者 李娜 通讯员 吴木辉)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规范性文件《云浮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纳入规范性监管。这是云浮着力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提高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又一新举措。

  《管理办法》规范了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主体单位的责任行为,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办理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手续和对暂不开发的场地实施绿化和覆盖等。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直接责任,并应履行承诺制定防治方案、建立防治制度和落实防治措施等,完成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任务。监理单位必须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并加强检查督促和管理,确保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底到边。同时,《管理办法》细化了防尘抑尘的措施和标准,以围挡、洒水、覆盖、硬化、冲洗、湿法作业“6个100%”措施为,细化了视频监控、门禁管理、信息公示、洗车池槽、洗车设备、放行栏杆、排水排污等“七个一”标准,以确保施工工地按规定落实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据悉,《管理办法》实行源头治理、日常巡查、专项抽查等监督执法办法。项目在报建前必须按标准落实防治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建设。住建部门将按不同季节或时段制定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把工程项目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纳入监管并实施不定期的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执法由辖区安监站直接负责,保持高压态势,对问题工地及时预警,并加强对违规泥头车追踪溯源,严厉查处肇事工地等。

  《管理办法》通过指导建筑工地建立扬尘治理的整改清单目录,继续深化施工扬尘防治精细化管控,加快建立“互联网+远程监控+现场监测”的扬尘防治新模式,逐步推进施工扬尘防治信息化管理,进一步细化标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